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Angle Accounting Magazine

洗錢防制法會計師責任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去年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裁罰1.8億美元,我國政府及社會大眾突然意識到洗錢防制法制之重要性。我國早於民國86年就開始實施全亞洲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更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的創始會員國,但我國洗錢防制實際執行成效不盡理想,一度被列名為追蹤名單;直到今(民國106)年大幅修正洗錢防制法及相關子法,並於6月28日正式施行後,我國才從過渡追蹤程序名單中除名。然而,明年我國即將面臨更大挑戰:第三輪相互評鑑流程。我國唯有順利通過第三輪相互評鑑流程,方不致遭受國際金融之抵制。

201711 (0期)期所有篇

新書閱讀



最新講座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