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大陸《憲法》第56條規定,公民需依法納稅,稅制依據包括憲法、法律及行政命令。本文探討中國大陸的不動產稅制,主要針對土地使用權與建物的課稅標的,分為取得、持有和轉讓等三個面向。在不動產取得方面,契稅和印花稅是主要稅種,契稅由買方負擔,稅率在3%∼5%之間,首次購房可降至1%;在持有方面,包括城市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稅率係依據城市經濟水平而有所不同。另於轉讓方面則涉及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與所得稅。增值稅法定稅率為11%,但購買滿兩年的住宅可免徵。這一系列的稅制設計對於房地產市場及投資者均具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對臺商在兩岸投資的法律參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