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之創作方法而言,陳世驤認為「興」是直接地指明抒情;但筆者對此並不全然認同。根據周作人、梁宗岱、龔鵬程、林奉仙、李建、林東海等人提出的理論,以及余培林對詩經作品開展的具體闡釋,筆者認為,對《詩經》作品而言,所謂的「興」,應可視為詩的創作方法之一:亦即藉由語言文字的仲介,間接暗示情感或理念——其中,此種間接表現之所以能夠順利成形,不可或缺的關鍵應在於,詩作中種種鮮活的事象或物象;而不論所形成的象為動態的事或靜態的物,使情感或理念能被多元展現、無礙表達的依據,則為事象、物象與情、理之間的相似性或鄰近性——以上兩點,亦是象徵作用的必要特性。故而,筆者認為,就詩之創作方法層面來看,「興」即可視為一種由語言文字、事象或物象所共同構成的象徵作用;而詩人透過此種間接暗示的創作方法,則能使情感與理念得到充分的開展與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