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自身的因素,如收案範圍過於廣泛而導致基層信訪難以終結,對信訪自身因素產生的困境需要基於信訪的性質進行制度設計以破解難題。信訪綜合有權利救濟以及政治參與的性質,前者可以以嚴格的法律程序終結,而後者則難以用規定嚴格的法律處理程序而實施終結,因此對於政治參與型的信訪可以允許其合法存在而不讓其終結。基層信訪的終結還受到基層維穩的重要影響,在維穩需求之下,信訪考核制度導致信訪的異化,只有認識並確立維穩是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而不是簡單地減少信訪才可能減少維穩對信訪的影響。基層維穩要求信訪在法律框架內合法終結即可,而不是在數量上壓制信訪,不是追求是否能夠“息訴罷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