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關涉到各方的巨大利益,一直以來學理上和立法上都有諸多積極探討。本文以近年來的司法判決書為對象,以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的效力為切入點,對司法判決書中揭示的若幹問題進行分析,以期解決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正確解釋《土地承包法》中對承包權轉讓的強制規定,探討這些強制規定能否影響承包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本文研究認為,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和用途的強制性規定將導致轉讓合同的無效;違反法定的書面形式要求會影響到合同的效力,但是可以通過履行行為對形式瑕疵進行補正;未經發包方的同意並不必然導致轉讓合同的無效;轉讓方和受讓方資格的限制屬於不當限制,一般情況下也不影響轉讓合同的效力。為了使土地承包經營權這一用益物權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應該理性認識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