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法律學報 Soochow Law Revi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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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法律學報》由東吳大學發行,東吳法學院負責編輯,是一份綜合性法學學術期刊。《東吳法律學報》編輯思維嚴謹,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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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辦法 | ||
一、東吳法律學報為法律學學術期刊;凡未經發表之法學論著、判解研究、書評、學術論文集個別篇章等學術性論文皆所歡迎,請勿一稿多投。 二、本刊為定期刊物,一年出刊四期,分別於每年一、四、七、十月出版,來稿隨到隨審,無截稿期限。每一期原則上同一作者只刊登一篇文章。 三、來稿文長以一萬字至三萬字為度;電腦打字,稿件中、外文均請橫式繕打,加註清楚標點,並請提供「列印稿」及來稿檔案(Word 格式之電子檔案),頁碼按序標明並請附上引註資料(採同頁註格式,請詳東吳法律學報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 四、來稿: 請依學術論文格式註明引證資料。 來稿內容順序: 論文題目及作者姓名(須列服務機構、本身職務、地址與聯絡電話)。 目次。 中文摘要。 中文關鍵字(如有專有名詞因實際困難無法翻譯成中英文者,可保留該外文 以原文表達該專有名詞)。 本文。 本文標題層次 壹、XXXXXX 一、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參考文獻(請詳東吳法律學報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 英文論文題目及作者英文姓名。(須列服務機構、本身職務)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 譯稿請檢附原文及譯權證明文件。 五、來稿由本編輯委員會送請相關學科專家學者匿名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刊登之。本刊為雙向匿名審查,請勿於文中顯示足以辨明作者身份之文字。 六、來稿內容請注意遵守著作權及其他法令規定,一經刊登,文責自負,著作權由作者保留。自第十六卷第一期起,凡刊登於本學報之論文,作者同意本刊得為平面或數位出版,本刊並得自行或再授權本刊同意之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等行為,並得酌作格式之修改。 七、來稿請寄:台北市貴陽街一段五十六號東吳大學法學院轉「東吳法律學報編輯委員會」;電子郵件信箱:hsin-jung@scu.edu.tw;電話:(02)23111531 轉3506; 網址:http://www.scu.edu.tw/lex/a3_0.htm。 八、稿件一經刊登,敬送抽印本十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