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 Journal of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Linguistics & Liter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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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74-5192 徵稿辦法審稿辦法 編委陣容 |
《師大學報》自1956年創刊以來,已逾60個年頭,並收錄超過1300篇學術研究論文,為國內的教育、人文和科學等方面的研究社群提供了一個可以相互交流研究心得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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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辦法 | ||
《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稿約 壹、本刊以刊登語言與文學類領域之研究論文為宗旨。 貳、本刊為半年刊,每年三月及九月各出刊乙次。全年徵稿,隨到隨審。 參、 本刊為雙向匿名審查,請勿於投稿本文中出現作者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資料。審查程序請上網參閱本刊「論文審查制度流程」。 肆、稿件交寄 一、 檢附稿件之word 檔及投稿資料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師大學報編審委員會電子信箱:j.ntnu@deps.ntnu.edu.tw(投稿資料表可至本刊網站「相關表單」查詢下載);或採線上投稿繳交,請登錄https://journal.ntnu.edu.tw/ntnujl/login.asp 線上投稿暨審查系統,註冊新帳號並填妥基本資料。若系統顯示已建有您的帳號,請依該帳號登入修改您的基本資料。 二、 本刊聯絡資訊如下: 洽詢電話:(02)7734-1319 電子信箱:j.ntnu@deps.ntnu.edu.tw 地址:10610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 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師大學報編審委員會」 網址:http://jntnull.ntnu.edu.tw 伍、稿件處理 一、 投稿之論文,不得有一稿多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作者自負,且本刊於三年內不接受該作者來稿,並視情節嚴重程度求償。 二、 中文稿件每篇字數以10,000 ~ 25,000 字為限,英文稿件每篇字數以5,000 ~ 12,000字為限。投稿之論文,如不符合本刊論文撰寫體例(例:非正體字書寫、未有詳細註解)、主題與本刊宗旨不符等之稿件,本刊得逕行退件。 三、 來稿一經送審,不得撤稿。因特殊理由而提出撤稿申請者,案送主編決定;非特殊理由而自行撤稿者,兩年內不接受該作者投稿。 四、 已接受刊登之論文,作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交予本刊,該篇論文之著作財產權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所有。「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可至本刊網站「相關表單」查詢下載。 五、 作者應於接到「修正通知」之後一個月內回覆修正稿件與修正說明,逾期視同退稿,若有特殊情況請先與本刊聯絡。 六、 本刊收稿不論接受與否,約半年內交付評審意見書。 七、凡接受刊登之文章,本刊編審委員會得視編輯之需要,決定刊登期數。 陸、印製 一、 作者應負論文排版完成後的校對責任,本刊僅負責格式上之校對。 二、 本刊將免費贈送作者當期學報一本及當期學報光碟一份,不另贈稿酬。 ※ 附註:2011年接受刊登率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