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教學的每位教師,想當然爾,時常在備課時,左思右想,努力製作上課教材、編寫上課講義,只為了讓臺下的學生輕鬆吸收課程內容,滿載而歸。筆者相信,不少教師在製作上課教材過程,或編寫上課講義過程,偶爾可能會上網搜尋相關內容,希冀藉由發達的網際網路,擷取點子,以給學生更靈活、寫實的例子。惟,在將他人所分享的著作加入上課教材或上課講義前,不曉得教師們是否發現自己正遊走在《著作權法》之邊界上,究竟自己使用的著作,著作人是否還具有著作財產權?究竟自己使用的方式,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而被允許?本文將透過筆者對《著作權法》之淺見,帶領各位教師一同認識上課教材與著作權之邊界,談著作權之保護及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