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中,將公司經營成果、財務資訊的揭露與透明性列為公司治理的六項重要守則及目標之一,並強調應由具「獨立性、適格且擁有證照」(independent, competent and qualified)之會計師每年進行查核簽證,以公允表達公司確實的經營績效及財務狀況。當然,於整體公司治理架構中,會計師所得發揮的功能,並不僅止於上述從外部客觀、超然、獨立之角度,查核財務報表之正確性;於具體運作過程中,會計師實際上亦扮演著審核、評估公司內控機制是否妥適的角色,協助公司建構良善的內控機制。職是,無論是從外部監控功能來看、抑或是就內控機制的建置以觀,會計師無疑在整體公司治理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