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經濟活動下,所衍生的複雜多元法律紛爭,須待各國連袂針對超國界契約法統合,而此歐洲醫療契約法,即是基於此歐洲區域法整合歷史潮流下的產物,這樣法規範象徵普通法系及大陸法系國家對醫療契約法能共通接受最大尺度。本文嘗試先從歐洲法域中英德二國有關醫療過失社會背景耙梳整理作基礎介紹;再從整合中歐洲醫療契約法,作一整體性逐條探討,提供關於契約法整合潮流下之歐盟醫療契約法整合之基本資訊。然而,這歐洲區域法整合的醫療契約法,對遠在千里之遙的台灣而言,本身即具吾人深思啟示之處,尤其是個人從目前台灣醫療民事訴訟實證研究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