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預售屋交易之特性,探討預售屋廣告對於買受人契約期待的影響,鑑於預售屋交易時,標的物尚未存在,買受人只能依憑廣告宣傳資料作為締約決定的重要基礎,其高度信賴具有保護之必要。因此,本文以近年來最高法院就預售屋廣告所表示的見解的變遷,分析廣告之契約拘束力的產生。隨著廣告在現今交易過程中的重要影響力,如何強化廣告責任,成為重要的法律發展趨勢,此一廣告責任,非僅是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所獨有,基於廣告的特性,係所有交易行為均會發生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是故,有必要進一步更積極地賦與廣告責任的獨立規範意義,從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