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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人文主義是將人類經驗視為知識和道德的來源,認為值得重視的價值應該符合人生經驗。正因為經驗的豐富多變,人文主義只能是一種思考傾向,而非學派,由經驗思考、反省法律,符合這種人文思想的特性:法律非但不是沈甸的人性枷鎖,而且應該是人類知識和價值(包括道德和藝術價值)的聚寶盆,當我們每個人接觸、開啟它的時候,會感受心靈悸動,好比一場戲和一個作品啟動我們的認知和情感經驗,法律經驗也是理性認識和感性知覺構成的完整經驗(full experience)(Matravers 1998:86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