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鑑於公司經營權爭奪不斷,本文略述五家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權爭奪概況,分別為新竹玻璃製造廠、台灣紙業、廣豐實業、高興昌鋼鐵與民興紡織等股份有限公司,以此為個案探討,並指出實務上常發生之爭奪經營權方法約略為:藉委託書收購取得董事席次、運用假處分限制董監事職權行使、股東會主席逕自宣布散會阻礙議事流程、任意以臨時動議提出解任董監事等。本文建議應修法納入將解任董監事列為股東會召集事由,不得於臨時動議中提出;增訂議事規則,並為避免假處分遭濫用,法院於審理時應給予雙方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及酌定妥適的擔保金等機制。(本文撰寫於舊法時期,尚未更新內容,敬請注意修正後之新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