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關注自然災害導致人們在國境內被迫遷徙的問題,探討國際法與國內法對於被迫遷徙者的權利保障。在國際法層次,「境內流離失所問題指導原則」要求國家負有主要責任、確保人民不被任意迫遷,釐清被迫遷徙者在遷徙期間與其後的權利,以及人道援助、長期解決方案的原則。在國內法層次,近年來諸多國家制定相關法規,分為五種規範模式:宣示性採納指導原則、規範單一階段的部門法規、橫跨多階段的部門法規、針對特定權利之迫遷專法、包含多項權利的迫遷專法。本文參考比較法經驗,認為國家可挑選或結合不同立法模式,關鍵在於規範內容應奠基於權利,涵蓋不歧視、防止傷害、確保近用、賦權增能的面向,尊重、保護、實現自然災害下境內被迫遷徙者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