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法類實務選編共收錄10則,計有計有憲法法庭判決1則,涉及刑事訴訟上訴不可分原則適用範圍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6則,涉及釋字第747號解釋及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第2項規定之射程範圍;法院得否逕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結果,認定重測結果未經當事人依法救濟已告確定,甚而以土地所有權人無此公法上請求權,其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為由,認其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不經言詞辯論,即逕以判決駁回之;過往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定性解聘、停聘為行政處分,惟該見解業經變更,可注意後續最新實務之運作;教師解聘之正當法律程序;法院是否受各級性平會調查報告之拘束,或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後予以認定,而無尊重行政機關判斷餘地問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究竟為一行為或數行為,值得了解實務之判準。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3則,涉及釋字第400號解釋是否賦予土地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所有權人主動請求國家為徵收之權利及實務是否亦承認既成「水」路;廢棄物清除,應優先追索的對象;內部行政行為與行政處分之區辨外,亦涉及請求徵收補償之請求權基礎,值得讀者研析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