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地政系統的發展是當前地政領域數位轉型的重要趨勢,透過人工智慧(AI)與數位化技術,提升地籍資料的管理與應用。然而,在推動智慧地政的同時,如何平衡地籍資料的開放利用與個人資料保護,成為法律層面上的關鍵課題。我國現行法制,如「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土地登記規則」,雖已部分涵蓋地籍資料運用的規範,但仍缺乏明確的法律位階規範,導致仍有來自學理上質疑的聲浪。本文嘗試借鏡歐盟「資料治理法」(DGA)的規定,強調公部門資料再利用的信任機制,並透過德國「土地登記簿條例」當中有關查閱權的「正當利益」原則,希冀能在地籍資料與個資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本文建議,在立法未臻完善前,可先在地籍相關法規中納入資料治理概念,確保智慧地政的發展既能促進公共利益,也能保障人民權益,為未來全面推動資料治理法制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