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對定著物所坐落之基地同時亦成立占有。惟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對基地若未具有占有連鎖,並且,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又未直接自基地所有權人處取得占有之本權者,則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縱有權占有定著物,惟其對基地乃成為無權占有。 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藉由定著物之占有基地,進而使用基地,以致不論定著物有權或無權占有基地,亦不論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有權或無權占有定著物,定著物之直接占有人所受基地之使用利益乃直接來自於基地所有權人之財產,自具直接因果關係。再者,定著物之有權直接占有人無權占有基地,是否有使用基地之權?乃依無權占有基地之定著物有權直接占有人是否為善意,以及定著物有權直接占有人無權占有基地縱為善意,其主觀上認定所享有之權利範圍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