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是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中國內生型法律制度和法學領域。與其他部門法學相比,建構與發展中國調解自主知識體系對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而言更具有主體性、原創性、正當性。然而,現有調解知識體系長期被訴訟中心理論遮蔽、被工具主義政策主導、被傳統調解理念束縛、被西方ADR話語衝擊,構建中國調解自主知識體系已成為中國法學當前面臨的迫切任務。從理論抽象性與實踐指引性的關係上看,中國調解自主知識體系的內容框架主要由調解目的論、調解價值論、調解模式論、調解根據論、調解程序論構成。基於此邏輯前提,發展中國調解自主知識體系必須以中國調解的標識性概念和原創性理論為抓手,梳理利益共同體、綜合性正義、預防性治理等植根於中國調解歷史與實踐的核心概念,提煉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調解客體認識理論、堅持“大調解”聯動的調解組織構造理論、堅持調解優先的調解機制運行理論等重要命題,促使中國調解真正肩負起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時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