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犯/法定犯”不是一組形而上的犯罪分類,而是一個貫通犯罪學、刑法學和日常生活世界的知識節點。以悖德性標準區分自然犯與法定犯,是貫通犯罪學、刑法學與傳統生活世界的關鍵;而在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顯著分化的現代社會,區分主體性法益與主體間性法益並以此為標準區分自然犯與法定犯,是貫通犯罪學、刑法學與現代生活世界的關鍵。建構中國自主的法定犯刑法知識體系,應當立足“犯罪學—刑法學—生活世界”三向貫通的體系視角,以法定犯處罰正當性問題為主線,一方面運用主體間性法益觀化解“法定犯地方性與刑罰普世性矛盾”和“法定犯變動性與刑罰穩定性矛盾”,另一方面以主體間性法益觀為指導解釋我國法定犯個罪共有的三大構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