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510 (2025:10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求償型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01號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因代他人繳納款項、清償借款,而不具備委任、無因管理或其他法定求償要件所生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求償型之不當得利),旨在使代繳者得向被繳之人或借款人請求返還其免予繳納、返還借款之利益,以調整因無法律上原因所造成財貨不當變動之狀態。因此,一方為他方代償款項,乃使他方受有免予償還該等款項之利益,並致一方受損害,苟他方無受此利益之法律上之原因,自可成立不當得利。
起訖頁
1-2
關鍵詞
求償型不當得利
、
無法律上原因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510 (2025:10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意思表示錯誤——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856號
該期刊-下一篇
詐害債權行為——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624號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