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2506 (2025:6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未滿7歲——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4804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未滿7歲人無行為能力,應認其無同意與行為人為猥褻行為,亦無同意被拍攝、製造猥褻行為影片等之意思能力。從而,倘行為人對於未滿7歲欠缺意思能力之男女為猥褻,或拍攝、製造其猥褻行為性影像等,基於對被害人之保護,應認已妨害該未滿7歲男女之「性自主決定」、「性隱私資訊」等意思自由,自屬「違反意願之方法」,應論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兒童被拍攝、製造偽褻行為性影像等罪。
起訖頁
1-3
關鍵詞
未滿7歲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2506 (2025: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相續共同正犯——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4681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主要犯罪事實——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第4950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