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國中與國小體育課程皆以教師為主體,所採用的教學法,多是由教師掌握教學進度與學習節奏的直接教學法,以及採取強調標準與課程一致的模式本位教學,此教學法優點是當教師面對各種不同學習主題時,在安排體育課中所學的內容與評量有更多的主導權,然而此教學法忽視學生對於學習的主體性,亦即是學生的需求,所以產生許多批評聲浪,進而發展出許多新教學法,例如以培養學生成為熱心稱職有素養運動員的運動教育模式、鼓勵學生互相學習的合作學習法、讓學生輪流教導彼此的同儕學習法、培養戰術學習的理解式教學法、整合道德與品格及遷移賦權的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強調依照學生學習速度或需求的個別化教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