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元照網路書店月旦品評家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最高檢察論壇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不利益再審新證據事由之合憲性檢驗--源自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2023年10月31日,案號:94/2023)之啟發
作者 陳重言
中文摘要
刑事裁判確定後,如屬有罪或宣告其他刑事制裁(如保安處分或沒收等)之裁判,即產生執行力,除存在執行障礙事由外,原則上即由刑事執行機關即檢察官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56條、第457條參照),據以實現刑事確定裁判所宣告之制裁內容。至無論宣告有罪或無罪之刑事裁判確定後,原則上均產生禁止再訴之效力,針對同一案件於偵查中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款),審判中應為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1款),此即為具體化一事不再理憲法原則之法律規定。
起訖頁 151-160
刊名 最高檢察論壇  
期數 202406 (3期)
出版單位 最高檢察署
該期刊-上一篇 簡介日本刑事再審中關於新舊證據綜合判斷構造之論爭
該期刊-下一篇 誤判與再審救濟--2019年後之再審實務觀察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