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案件是我國行政訴訟的一個主要類型。實踐中,這類案件存在大面積“程序空轉”、案結難以事了的現象,阻礙了工傷保險制度功能的發揮。既有的實質性爭議解決方案侷限於對司法救濟方式的改進,忽視了糾紛產生的制度原因,無法從源頭上擺脫困境。比較不同的工傷風險保障模式會發現,我國現行工傷保險制度公私界限模糊,程序碎片化,缺乏對給付權利的有效保障。改進工傷保險制度,以工傷保險給付決定替代現有制度中勞動關係確認、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認定、待遇給付等繁冗程序,將在源頭上化解爭議民行交織的現象、減少爭議數量,並將激活行政訴訟制度中給付判決解決爭議、保障權利、推動給付行政的制度潛能。這一爭議解決出路的探討也展示了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的新路徑。行政爭議是特定制度的產物,關注實體法律制度設計對行政爭議解決的影響,才是法治化的“訴源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