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屆國際經貿法學發展學術研討會的第三場論文發表,係由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李貴英教授擔任主持人,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陳在方副教授擔任報告人,及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高啟中教授擔任評論人,共同就「國際投資仲裁下先行裁決程序之規範與實踐」一文進行深入探討。本文首先介紹並比較不同投資協定體系下之先決程序,並探討如何利用該等先決程序,解決現行「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機制中,時常遭受批評的浮濫提出控訴主張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