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8)年9月30日,美國、墨西哥與加拿大宣布完成《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之重啟談判,並釋出初步命名為《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之替代條約草案。在過去數輪的談判中,三方就許多談判事項存在分歧,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之存廢即為一例。在最終集結三方共識的草案文本中,可發現談判方就此機制做出明顯變革:《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下的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對投資人較為嚴格,且加拿大決定退出此機制,而考量投資人需要適應新舊規範間之差異,《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亦設立「舊有投資」條款,使《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時代即存在之投資可在三年期限內,利用舊有框架進行爭端解決。上述變革將如何影響三國間投資人的權益及國際投資治理框架,值得持續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