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關於美墨海豚安全標章一案,墨西哥仍不滿美國之修正結果,於今(2016)年3月10日的DSB會議上,針對受美國影響之出口(每年4億7, 230萬美金)要求授權報復。對此,美國今(2016)年3月23日發布一項新規則,將過往僅適用於ETP海域內的兩項要求,適用至ETP海域外的漁船以補正先前之違法措施,此要求已於當日生效。同時,該新規則也包含另外兩項取得海豚安全標章的新要求,適用於5月21日起啟航之漁船。其一,在ETP海域外捕撈的漁船,該船長須證明其已完成NMFS鮪魚追蹤與查證計畫所開設的海豚安全訓練課程;其二,登記在案之美國加工者及進口商必須彙整及保留漁獲相關資料2年。DSB於今年5月9日的特別會議中,同意針對美國修正之新規則成立履行審查小組,雙方目前正在進行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