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有鑑於杜哈回合談判對於服務貿易的開放並未有實質上進展,近期美國、歐盟與其它16個WTO會員轉而尋求另一個談判場合,以討論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可能,期透過參與國的共識凝結,成立一個開放程度更高的複邊服務貿易協定,參與國稱此談判為「服務貿易真正之友(really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的共聚。然而,自今(2012)年1月份談判開始,參與國對此複邊協定之適用效果及市場開放程度一直有所爭論,其中以美國與歐盟提出的主張為討論的主軸:關於是否將參與國之開放成果適用到協定外的國家,美國認為服務市場的開放利益應限協定之簽署國所獨享,歐盟則認為應基於最惠國待遇原則(most-favored nation, MFN),將參與國所開放的利益無條件適用於全部WTO會員;而市場開放程度上亦有討論,美國主張透過負面表列(negative list)的方式大幅度開放服務部門,而歐盟則希望維持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的正面表列(positive list)形式作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