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美國鮪魚案II(US—Tuna II)於今(2011)年9月15日傳遞小組報告,此為美國丁香香菸案(US—Clove Cigarettes)後,緊接著出爐的第二件涉及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以下稱TBT協定)第2.2條爭議之案件,由於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在過去案件依據TBT協定第2.2條審理並下裁決之案件甚少,且此部分之裁決亦為美國該案敗訴之關鍵,故小組如何解釋該條文即值得關注。另外,本案小組於判斷標示規範是否屬於TBT協定所稱之技術性法規(Technical Regulation)時,罕見地提出不同意見書(Separate Opinion)於裁決中,可見該部分判斷爭議性之大,故亦值得探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