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真實是對新中國刑事證據制度本質特徵的理論概括,其理論基礎有兩個:一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二是保障無辜優於懲罰犯罪的價值論。近年來,客觀真實論不斷受到來自認識論和價值論兩個方向上的批判。客觀真實論本身並不完美,但迄今為止對客觀真實論的批評大都沒有切中要害,多種取代客觀真實論的理論努力本身存在著更大的問題。將中國刑事證明標籤化為印證證明模式,並在客觀真實和印證證明之間建立因果關係,誇大了印證法在實現客觀真實中的地位,也誤讀了印證的內涵。故事模式、概率推理、最佳解釋推理等並不契合中國刑事審判場景,因而不能成為主導的推理模型。法庭證明的主導方法論是歸納法。刑事審判存在兩大制度工具,可以彌補方法論上的不足,實現客觀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