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對向犯的問題在於,分則未規定受處罰的一方,能否作為規定受處罰一方的共犯加以處罰。有關片面對向犯的處罰根據,主要存在不罰說、立法者意思說、實質說、並用說與可罰的規範目的說五種學說。實質說因契合了犯罪的實體──不法與責任,而具有合理性。為了與教唆、幫助受處罰一方的第三人的處罰相協調,只要片面對向的一方不是法益承受者,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具有值得科處刑罰的實質不法,原則上就不能排除共犯的成立。使用公款者只要參與了“挪出”公款的行為,就能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代購毒品的行為成立販賣毒品罪的共犯。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發票的行為,如果購買發票數量巨大,有可能成立相應出售發票犯罪的共犯。要求、唆使金融工作人員違法向其發放貸款的行為,能夠成立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