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最新確立了搜查、扣押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該制度的功能有兩個方面:第一,權力規範。以令狀主義為代表的權力制衡模式在我國難以實現,以同步錄音錄像為代表的權力規範模式應運而生。錄音錄像制度可以對搜查、扣押活動從過程與結果兩個方面予以規範。第二,證據鑒真。同步錄音錄像的興起可以彌補以筆錄鑒真的缺陷,豐富鑒真方法,也適應電子數據鑒真的需要。搜查、扣押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功能的實現,有賴於錄音錄像全程錄製、妥善保存、隨案移送、方便調取、辯方質證。需要注意的是,同步錄音錄像制度的功能是有侷限的,未來要真正地實現刑事程序法治,必須打破偵查程序的高度封閉性,建立強制處分的司法審查機制,推進審判中心主義,完善被追訴人權利的保障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