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俗稱“刷臉”)技術已經在越來越多的場景下得到應用,既涉及公共服務場所和設施,也涉及私人服務行為。有必要超越對刷臉行為本身就事論事的討論,而是深入刷臉嵌套和應用的具體場景,為未來其他生物信息的應用提供問題意識和理論框架。首先,刷臉是一種身份法律制度,起到身份認證功能,能夠開啟一個通向賽博空間的賬戶,從而延續了人臉作為通用標識符的社會功能。其次,刷臉意味著認證權力過程從分布式轉向集中化,認證信息與載體的分離。再次,需要關注刷臉可能的風險,特別是背後的個人信息的自動化整合,以及可能的使用方式與歧視、異化的問題。最後,網格和網絡作為治理之理想類型的二分,為理解刷臉提供了有益的視角,同時也是場景理論的一個具體應用和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