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因果關係不明的侵權,意味著被告行為是否是原告特定損害的事實上原因,無法得到符合標準要求的證明,因此具體因果關係的認定非常困難。比例因果關係用以確定致害因素與特定損害結果之間的可能性聯繫及其比值,具有推定性和評價性特點,是解決這類侵權責任承擔問題的技術工具和關鍵因素。比例因果關係的確定需經過一般因果關係的確定和與個案具體情況的比對這兩個步驟,其“比例”數額的確定是在綜合考慮各種事實因素和酌定因素的基礎上,參考有關數據進行的綜合評價,用於恰當分配被告的責任。比例因果關係是法律思維從確定化向靈活性轉變的產物,具有相當程度的可接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