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項金融相關法規中,為避免利益衝突,一則設有諸多關係人授信或關係人交易禁止或限制規定,以監控金融機構與利害關係人間交易之利益衝突,及避免非常規交易情事,俾符合金融機構健全經營原則。二則對於負責人兼任職務尚設有若干禁止或限制規範。本文先論述我國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定現況,再以金融控股公司、銀行及保險公司負責人兼職問題為中心,分別探討金融機構負責人兼職規範原則、「產金分離原則」及「金金分離原則」內涵及射程範圍,全盤掌握金融機構負責人兼職之治理守則及法制發展趨勢,最後提出結論及建議,供各界卓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