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財團法人係以捐助人所提供財產為基礎而成立之法人,並從事醫療事業辦理醫療機構為目的。捐助人可能為自然人、營利組織(企業集團)或非營利組織(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受限於自然人資料難以取得,本文主要以捐助人(簡稱為母集團)為營利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為限,並藉由201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稅率調降政策前後進行觀察,分析營所稅調降,不同特性母集團是否影響其對醫院財務操控程度,結果發現2010 年營所稅調降後,母集團為營利組織之醫院相較於非營利組織,裁決性應計數顯著減少,推測營利組織因自身稅負降低,較不會對醫院進行財務操控,可知母集團對其財團法人醫院確實存在財務操控情況,且操控程度受母集團自身稅負高低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