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自民國89 年公布施行至今近20 年,陸續出現重大爭議,如臺東美麗灣案、臺北大巨蛋案等,使民間及政府開始思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制相關問題。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下稱促參案)從規劃、甄選到興建營運,可分為準備階段、徵求民間參與階段以及履約管理階段,隨著促參案各階段進行,發生類型各異之爭議。本文首先概述促參法法理及法律關係,再探討促參案投資契約締約前後爭議類型研擬其相對應解決途徑及賠償補償措施,期建立促參爭議類型及其解決途徑模式,最後提出若干健全促參制度建議之淺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