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的漸趨開放,政治制度的漸趨民主,及經濟的自由發展,不僅造成人類價值觀念的日益分化,亦使得個人的自主意識日漸高漲,因此,人們對於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有愈趨增強的趨勢。而在我國社會走向富裕之後,如何真正落實教育財政公平以達成教育機會均等,似乎也是當前努力的目標。基於此,教育部於八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正式通過「國小試辦教育優先區實施要點」之規定,並自八十三學年度起逐歩實施「教育優先區」補助制度。期望能藉此來消弭國民教育的暗角,真正達成富裕社會中應有的正義與教育。雖然教育優先區此一概念是由英國而來,然在美國也有類似功能的措施─補償教育,而且實施已久,在方案設計,運作實施及所做的服務等功能上都頗受重視。我國教育制度大多直接或間接仿自美國,各種狀況也和美國較為類似,而美國實施補償教育已有逾三十年的經驗,應能提供我們許多值得參酌之處。故本文旨在探究美國補償教育的背景、緣起;補償教育的目的、實施與運作;補償教育實施概況舉隅;補償教育的評估、成效與檢討等,從而引申闡述,以發現對我國教育優先區實施的啟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