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教系學生對身心障礙者權利的態度。以嶺南師院教育科學學院特殊教育系二、三、四年級學生共305名為調查對象,回收231份問卷,回收率76%。 研究結果如下: ㄧ、特教系學生對身心障礙者權利的態度在四等量表的平均分達3.49。 二、特教系公費生和自費生學生對身心障礙者權利的態度沒有顯著差異。 三、不同年級特教系學生對身心障礙者權利態度特有顯著差異,四年級顯著高於三年級學生,且達.05的顯著水準,但在情意方面沒有顯著差異。 基於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一、特教系學生可以利用課餘時間,製作宣傳短片倡議身心障礙者權利。 二、特教系學生的見習和實習作業中,加入倡議身心障礙者權利作業,讓學生思考如何讓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同儕具有同理心,減少歧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