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512 (2015:12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63號刑事判決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在採行罪狀認否程序之英美法,被告可當庭為認罪之答辯,此項答辯,雖不以自白相稱,但案件即可不經陪審及無須與不利證人對質詰問,由法官逕予判處罪刑。此在我國若被告於審判中對於起訴犯罪事實,為認罪之答辯或自白承認,並證人在審判外針對待證事實之陳述悉相合致、且別無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者,則可認定被告即不具對該證人行使反對詰問權之意義。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512 (2015:12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896號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79號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