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704 (2017:4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533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依其立法目的,應僅限於有償行為,俾兼顧少數共有人之利益,避免對不同意共有人之所有權造成過大之侵害,始符合憲法關於對人民財產權之保障及比例原則之要求。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04 (2017:4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給付工程款——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537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確認債權存在——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564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