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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701 (2017:1s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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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22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為消極確認之訴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於確定終局判決經裁判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民事訴訟法第400條第1項規定,有既判力。凡該事件之原告,在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以意思表示終止該法律關係而欲生形成之法律效果者,均係該事件之攻擊方法,為該確定終局判決既判力所遮斷,不得就之另訴請求。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01 (2017: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損害賠償——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971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假扣押聲明異議——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42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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