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權利的價值內涵是證成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的起點。此一證成過程是對基本權利的目的解釋。中國憲法下基本權利的價值與目的是社會主義所追求的人的全面解放,是體現中道權利觀的全面的、實際的、群己平衡的自由。不應以私法自治作為評判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的決定性標準,而是應在完整意義的自主理念的宏觀視野中,尋求私法自治的定位,理解基本權利私人間效力的價值。憲法不只是公法,它是包括國家與社會在內的整個共同體的根本法。基本權利具有公法、私法雙重規範屬性與操作框架。基本權利針對國家時是公法規範,但在私人間生效時是私法規範。基本權利價值輻射的全面性不等於全能性。憲法作為發揮法秩序整合功能的共同體根本法,仍然可以是留給部門法充分填充空間的框架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