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610 (2016:10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具結——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554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在國外之證人,若其所在明確,亦未反對作證,於我國與該證人所在國家有邦交或雖無邦交但外交部於當地設有駐外代表處之情形,自應先透過國際合作之司法互助管道,傳喚其親自到庭具結陳述,若確有不能或不願親自到庭作證之情形,亦應嘗試利用上述科技視訊之方法,於證人具結後,經法庭之兩造對於在境外之證人行交互詰問,以網路視訊方式進行交互詰問程序,自應賦予在法庭進行交互詰問同一之效力,以保障被告最低限度之訴訟防禦權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具結
、
詰問
、
防禦權
、
傳聞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610 (2016:10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對質——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529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緩起訴——最高法院105年度台非字第52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