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民法典時代破産法上待履行合同“滌除”制度再造
並列篇名
Reengineering the 'Elimination' System of Executory Contracts in Bankruptcy Law in the Era of Civil Code
作者 張玉海
中文摘要
破産程序中的待履行合同“滌除”問題,在本源上是破産財産歸集問題,應借助破産財産的拋弃規則進行處理。即破産債務人於合同中享有的權利能否被納入破産財團中,需進行計算。待履行合同的特殊之處僅在於:破産債務人享有權利以其履行自身債務為前提,且此種履行受破産法之比例清償定位的限制。我國立法直接賦予破産管理人解除權,且導致破産債務人違約時,管理人仍得解除,有違破産法須尊重非破産法規範的基本原則。在域外立法例中的“拒絕履行”模式下,管理人僅對是否繼續履行進行選擇,即衡量何者更為有利。這一立法模式既是對問題本源的回歸,又未突破破産法的內在邏輯。我國立法應由“解除權”模式變更為“拒絕履行”模式,破産管理人僅得在繼續履行與拒絕履行間進行選擇。限於破産法對全體無擔保債權人比例清償的基本制度定位,管理人選擇拒絕履行後,相對人不得基於合同法要求管理人繼續履行,僅得申報債權,參與比例清償。
起訖頁 53-66
關鍵詞 待履行合同合同解除權拒絕履行强制履行
刊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數 202209 (2022:5期)
出版單位 華東政法大學
該期刊-上一篇 論我國專利無效的追溯力規則重構
該期刊-下一篇 “互聯網3.0”時代計算機系統犯罪刑法規制的重構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