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研究受朱子知行觀的影響,大體落在「意識--行動」的視野解讀陽明知行合一。其中,一些主張基於意識具有的意向性結構,揭示感覺活動與感受性行動之間的一體關聯,解讀「見好色」、「好好色」這類知行合一;該主張立足於「意」發掘合一的結構,據此解釋知行,反而忽視「知」才是陽明論述知行合一的核心概念,導致「知」在知行合一中的詮釋意義未能彰顯。而以知為良知的主張,強調作為行之始的意的價值判斷奠基於良知的照察,解讀「知孝」、「行孝」這類道德領域的知行合一;該主張將「知孝」的涵義解釋為對行動的動力的論述,並未充分彰顯它的詮釋意義。事實上,陽明基於「知孝悌」這類論述來闡釋知行合一的思想,「知孝悌」意指「孝悌」的內涵自然靈明,意即某一流行發生自行展現為呈示該內涵的施展。「知」理解為靈明,「行」指呈現該內涵的靈明流行,兩者是從不同側重對此流行發生的論述,而「知孝悌」便是展現這一思想的論述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