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借貸契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181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行政機關為安定所屬人員生活,提供房舍或土地供其居住或建屋居住,乃行政機關與其所屬人員間所為之私法上借貸契約,基於借貸係要物契約,於當事人合意外,更須交付借用物始能成立,行政機關核准提供房舍或土地之相關行政文書,僅使所屬人員具備借用人之締約資格,不論該文書在公法關係上是否具行政處分之性質,關於私法契約關係之存續、終止或消滅,應悉依民法使用借貸之規定,不以核准文書為斷,至該核准文書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雖可解為私法關係之借貸目的已使用完畢,或發生約定終止權,或其事由該當於法定終止原因,仍不得謂核准文書應先經撤銷、廢止或註銷,始可依民法第472條規定終止借貸契約。
起訖頁 1-2
關鍵詞 借貸契約;要物契約;終止借貸契約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012 (2020:1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侵權行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438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保證契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886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