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議在我國部分行政訴訟案件中呈現出功能擴張的趨勢,協調和解型司法建議使司法建議從柔性的建議轉變為實質性糾紛化解機制,有的司法建議已呈現出具有事實拘束力的特性。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功能擴張是國家權力結構衍化的現實映射,也是司法實踐理性的隱性考量,但功能擴張失當可能會導致當事人司法認知偏差與權利救濟困難,也會引起行政權監督功能弱化和司法權威折損。故而,欲使司法建議制度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真正發揮實效,應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大格局下司法建議制度的轉型升級,將司法建議制度融入訴源治理體系中,促進司法建議從權宜性治理轉向制度化治理;同時厘清行政訴訟中司法建議的功能邊界和適用的場域,並強化實踐形態中行政訴訟司法建議的規範化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