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靈魂,需明確其法源地位。總體而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定位為超越部門法的一般法律原則。在法律規範體系內,已經入憲、不斷入法的立法實踐表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已成為諸多法律共同認可的基本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無論是疑難案件還是普通案件的處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作用的方式都與法律原則高度一致。這些方面都明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正式法源地位。結合當前立法和司法實踐,可通過以下基本路徑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源作用:正式法律制度應當繼續直接吸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特別需要重視案例指導制度;多種法律適用方法(尤其是法律解釋方法)能夠在司法過程中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案件釋法說理的有機結合;司法者也應積極理解和適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並有效回應其他訴訟參與者的相關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