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教練以為呢?我們遇到衝突場合,要怎樣作出合法的正當防衛呢?」我轉個彎,也確實想問。前國手蕭勝吉教練,松涛流空手道六段,緩緩地說出:「我不出手打人的。打了人教練證可能就沒了。」全道館都沈默了。拳法出神入化的教練在衝突場合竟可能選擇不出手。和我一起練習空手道的兒子(當時小六)更是一頭霧水:「爸爸,練空手道不是為了防身嗎?」司法官,從層層篩選的法律系中再取百分之一窄門擠進來的文人。不知道有多少我輩中人真正經歷過街鬥?又有多少人能合理評價反制及防衛技術?心虛的是,我們這些不知打架為何物的文人,卻在無數的傷害案件中定義了正當防衛的適用實務。身為空手道的愛好者,且讓我從半個習武人的觀點,重新檢視我們在司法實務上對正當防衛概念的妥適性。 |